孕妇原发性高血压对胎儿的影响_安满妊娠期_中国

时间:2022-11-28 16:33来源:作者: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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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1.妊娠前有高血压病史,或妊娠20周以前血压≥130/90mmHg,均可诊断妊娠合并原发性高血压症。晚期妊娠单项血压明显增高、无浮肿及蛋白尿也可诊断为原发性高血压症。常规检查眼底、化验尿常规及测定肾功能有助于了解高血压症病情轻重程度。

  高血压症孕妇在妊娠中期由于胎盘循环形成,子宫胎盘血管床生长发育,动脉压力减低,血压降到正常范围,妊娠晚期血压又明显增高,会误诊为先兆子痫。妊娠早期及中期血压下降是胎儿预后良好的征兆。

  2.原发性高血压对胎儿的影响主要决定于妊娠前及妊娠期(尤其是妊娠晚期)血压的水平。血压愈高越容易并发先兆子痫,胎儿预后愈不良;出现蛋白尿对胎儿预后不利,蛋白尿出现愈早,胎儿预后愈差。15%~32%的原发性高血压孕妇合并先兆子痫、死产、早产、胎盘早剥的发病率及围产儿死亡率增高。原发性高血压累及肾脏血管动脉硬化时,对母婴预后不良,不宜妊娠。

  3.防治:从早期妊娠开始定期随诊,注意适当休息并服用作用缓和的降压药,维持血压平稳,是取得妊娠良好结局的有效办法。

  1)加强孕期保健:应在28周前每2周检查一次,28周后每周检查一次。

  2)休息,需较妊娠前增多卧床休息时间。

  3)控制血压:维持舒张压在90~100mmHg,较重病例开始治疗时,不要使舒张压很快下烽超过原舒张压的25%,以免子宫胎盘供血量减少。

  4)产科处理:根据病情及产前监护胎儿健康情况,一般争取到孕37~40周中止妊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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