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几种不宜受孕的情况

时间:2011-10-08 09:40来源:作者:点击:

扫描关注公众号

  1、男方超过55岁或女方或过35岁,不宜怀孕。超过以上年龄生育的子女,畸形及低能儿的发生率将显著提高。

  2、正在患病,或病后初愈,身体尚未恢复时,不宜受孕

  3、精神不舒畅时,不宜受孕。

  4、疲劳过度时,不宜受孕。特别是新婚夫妇在旅行过程中,应该加强避孕措施。

  5、患慢性病服药期间不宜受孕。

  6、饮酒后不宜受孕。因酒精可损害生殖细胞,导致胎儿畸形或低能。

  7、大量吸烟后,不宜受孕。

  8、放射治疗或接触有害物质后,不宜受孕。

  9、初冬至初春不宜受孕。因早孕阶段最怕病毒性感染,一旦乐清孕妇罹患,畸胎率显著增高,而冬春是病毒感染的多发季节。
 

最新文章
推荐文章

热门标签

注意几种

Copyright © 2024 Yqol.Cn All rights reserved. 关于网站 版权申明 乐清专题 网站地图 百度地图

工业和信息化部ICP网站备案:浙ICP备2023039169号-1 浙公网安备33038202004712 系统支持:DedeCM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