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1-10-06 10:56来源:www.yqol.cn作者:乐清网点击:
苍南黄先生问:
我是苍南县人,夫妻俩均为农业户口,结婚后去年生了一个女孩,我什么时候可以生第二个孩子?
市人口计生委答:
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要想再生育一个子女,如今无须四年间隔期,可自行选择是否生育或者何时生育。
根据浙江省人大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下称新条例),已于2007年9月28日开始实施。
新条例取消了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再生育一个子女,生育间隔期必须在四年以上这一条款。这一政策是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基础上,落实以人为本,结合实际情况而作出的政策微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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