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残疾儿家庭可否再生育?

时间:2011-10-06 10:56来源:www.yqol.cn作者:乐清网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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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湾王先生:

我夫妇俩婚后于2003年生了一个聋哑男孩,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吗?

市人口计生委答:

对孩子因各种原因致病、致残的家庭,想要再生育一个孩子,需经市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,确定孩子为病残儿的,经批准方可生育第二胎。我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,于每年的5月、10月对全市的病残儿进行医学鉴定。对要求参加病残儿鉴定的对象首先要到户口所在地(指夫妇中的女方)的乡镇(街道)计生办提出病残儿鉴定申请、提交相关资料,由村(居)、乡镇(街道)逐级初审,上报县(市、区)人口计生局进行审查,再由县(市、区)人口计生局统一上报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办公室审核后,告知参加鉴定具体时间。申请对象在规定时间内,携带病残儿参加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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