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1-10-06 09:57来源:www.yqol.cn作者:乐清网点击:
事项名称 | 乐清市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 |
办理条件 | 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、致残,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人员,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。 |
材料明细 | 1、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; 2、父母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; 3、父母、子女关系证件; 4、合家照片、患儿照片; 5、患儿出生证明; 6、历年病历、报告单,县级以上医疗证明书; 7、单位或村(居)意见、乡镇(街道)计生办出具的调查核实报告等。 |
办理程序 | 病残儿父母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(居)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,经村(居)民委员会、乡(镇、街道)计生部门、县(市、 区)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,上报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。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,鉴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在30个工作日内通知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及申请鉴定者。 |
收费标准 | 医学鉴定100元/次 |
办理地址 | 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|
办理时限 | 30个工作日(鉴定时间另计)。 |
咨询单位 | 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 |
咨询电话 | 88967091,88967092 |
咨询时间 | 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 |
表格下载 | 范表:病残儿鉴定申请表范本 空表:病残儿鉴定申请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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