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清市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

时间:2011-10-06 09:57来源:www.yqol.cn作者:乐清网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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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乐清市计划生育病残儿医学鉴定
办理条件 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、致残,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人员,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。
材料明细 1、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;
2、父母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;
3、父母、子女关系证件
4、合家照片、患儿照片;
5、患儿出生证明;
6、历年病历、报告单,县级以上医疗证明书;
7、单位或村(居)意见、乡镇(街道)计生办出具的调查核实报告等。
办理程序 病残儿父母向女方单位或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村(居)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,经村(居)民委员会、乡(镇、街道)计生部门、县(市、 区)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,上报设区的市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。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,鉴定结果以书面形式在30个工作日内通知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及申请鉴定者。
收费标准 医学鉴定100元/次
办理地址 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
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(鉴定时间另计)。
咨询单位 市人口计生委科技处
咨询电话 88967091,88967092
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 工作时间
表格下载 范表:病残儿鉴定申请表范本
空表:病残儿鉴定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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