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肝炎的妇女能够怀孕吗?

时间:2014-07-19 06:07来源:作者: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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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肝脏是人体重要器官之一。它除了参加体所有物质的代谢过程,还有分泌、排泄胆汁,解毒及合成某、些凝血因子等。患后,这些功能都将受影响,如此时怀孕,由于妊娠期新陈代谢增加,肝脏负担加重,将使肝功能进一步恶化。

  早期妊娠时如患肝炎,会使、、进食差等加重;而严重的早孕反应又会影响肝内物质的补充,使肝炎病情加重,甚至引起急性黄色肝萎缩,危及生命。妊娠晚期本来负担已重的肝脏,如再传染上急性,则易发生急性肝坏死(黄色肝萎缩),严重威胁母的生命。此,患肝炎的孕并发疾病的机会也增多;分娩时还容易因不易凝固而发生。

  患肝炎的孕产妇发生、、低体重儿及胎死宫内的几率均比正常孕产妇为高。患乙型肝炎孕妇,如表面抗原及e抗原均阳性,所生的未采取母婴阻断措施的,80%~90%可发生乙型肝炎

  妊娠早期合并急性肝炎者,以行人工流产为好;妊娠中、晚期合并肝炎者,则要在专医师指导下,对肝炎进行积极,采用高蛋白质的饮食疗法及卧床休息等。产后是否进行母乳喂养,需依病情而定。重症及传染性强的患者不宜母乳喂养。表面抗原及e抗原阳性的母亲所生的婴儿应当注射高效和乙型肝炎疫苗。

  目前,我国全部新生儿均纳入乙型肝炎的计划免疫项目,这样对阻断母婴传播有重要意义。

(责任编辑:赵媛媛 实习编辑:张玉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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