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妇在什么情况下不宜哺乳?

乐清网_产后_产后月子_ 2008-02-14 转载自:乐清网

  母乳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和免疫物质。但有些产妇则不能给婴儿哺乳。那么,哪些产妇不宜给婴儿哺乳呢?

  1.患有较重的心脏病、肾脏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的产妇,不宜哺乳。

  因为患此类疾病的产妇通常需长期服药治疗。而有些药物是可以通过体内代谢进入乳汁的。婴儿若进食这样的乳汁后,极易出现对药物的不良反应而损害健康。

  2.患有活动性肺结核、传染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产妇不宜哺乳。

  这样的产妇若哺乳,会将疾病传染给婴儿。

  3.患有恶性肿瘤或体质过于虚弱的产妇不宜哺乳。

  这样的产妇若哺乳,会增加其身体的负担,不利于战胜疾病和恢复健康。

  4.患有精神病的产妇不宜哺乳。

  这样的产妇若精神病发作可伤害婴儿。

  5.在哺乳期间,若产妇患上乳腺炎时,应暂停哺乳。

  因为患乳腺炎时,乳汁中会含有大量的细菌,婴儿进食后,轻则会引起身体某部位的细菌感染,重则会使婴儿得败血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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