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待孩子需求的四种错误
父母如何处理孩子的“需求”行为,可区分为下列四种形式。
1.完全拒绝型:父母认为孩子应从小就应学习忍耐,养成节俭习惯。因此,为了避免形成孩子的浪费习惯,对于孩子的要求,便一概加以拒绝。
2.完全满足型:有些父母认为孩子还小,不忍心拒绝,再加上担心会留给孩子不愉快的印像,所以,当孩子一有所要求时,即持着“要什么,就给他吧!反正等他长大后,自然会有辨别能力”的心理,而有求必应。
3.不一致型:父母常处于“该不该满足孩子需要”的矛盾中。有时,觉得该让孩子学习忍耐,有时却又认为“只不过是区区的花费,何必计较呢?”于是,把心情的好恶,作为评判的依据。
4.补偿心理型:父母由于工作忙碌,无法经常陪伴孩子,便以物质满足孩子作为补偿。另外,有些父母则是因自己幼年的艰难贫困生活,不愿在儿女身上重演,所以就竭尽所能给予孩子最好的物质享受。
然而,人生就是一连串的社会化过程,人们必须透过团体的生活,逐渐学习成为社会人。所以,让孩子学习试着从“立即满足”逐渐养成“可以等待,延迟满足”;父母亦应从“同情心”发掘造成孩子需求的主因,尊重孩子,协助孩子解决问题,并适时地依据孩子的能力,分级、渐进地培养孩子主动的合作意愿,再适当地给予“要求的满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