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伙创业,公司在严重亏损时合伙人提出退出,
在公司发展形势不好的时候,有合伙人提出要退出,该怎么办?
显然,这时正是公司发展面临困难的时候,非常需要合伙人的支持,创业合伙人若在这时退出,无疑会给公司的发展带来很严重的后果。所以,此时就需要一套完善可行的退出机制来保证公司的发展。
下面一个案例:
彭女士是一名资深的舞蹈老师,一年前,她与2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舞路工作室。起初,3个人各自出资5万元,于是,她们就将舞蹈工作室的股份平均分配。由于3个人都是好朋友,也没有开公司的经验,所以,她们只是在口头上约定了股份分配的事情,并没有签订合伙协议,更别说制定退出机制了。
当时,她们租了ー个100平方米的门店,一次性交付了一年的租金,共6万元。之后又将门店装修了一番,花了2万元。购买道具、服装花了1万元。舞蹈工作室就这样成立了。舞蹈本是彭女士非常热爱的事业,她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工作室的经营中。尽管如此,但由于前期宣传工作不够充分,因此招生情况并不理想。即便如此,彭女士依然带着十分高昂的热情投入招生和教学中,但是其中有一位合伙人逐渐丧失了信心,每天的工作热情不高,也不够积极。彭女士也是看在眼里,急在心里,因为她担心朋友会退出合伙,这样工作室的运营资金就会面临匮乏的情况。
没多久,这位朋友还是提出了退出,因为大家都是朋友,且当初没有制定退出机制,所以,彭女士与另外一位合伙人只得同意这位朋友退伙,而这也让工作室一下子陷入了资金危机之中。
在现实生活中,大多数合伙人都是朋友关系,因为大家都会觉得朋友是值得信赖的人。但同时,由于朋友关系的限制,让很多合伙人不好意思谈论退出机制的问题,大家都感觉谈钱伤感情”。而往往就是因为死要面子,最终将辛苦创立的公司逼上了绝路。其实,合伙人在合作之初提出看似苛刻的条件,才是对朋友的尊重和负责。
以上的案例,彭女士的朋友在工作室最困难的时候提出退出,虽然彭女士与另一位合伙人同意了,但是彭女土以后还会与这个人做朋友吗?这样的朋友还值得信赖吗?答案显然是否定的。相反,如果她们在创立工作室之初就制定了退出机制,即使朋友提出退出,也不会对工作室造成致命的打击。
在公司成立之前,就要先将以后可能会遇到的不良情况、不利发展因素等统统提出来,大家根据这些内容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,这才是成熟的合作模式的体现,才是真正能保证公司长足发展的做法。
比如,合伙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出?退出的时候应该怎样分配利润?这些都需要事先谈好,并列入合伙协议中以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在公司运营过程中,没有人敢保证公司的运营情况会一直处于良好状态,所以,在制定退出机制时,要考虑以下3个主要内容。
1.合伙人可以退出,但不能带走股份
凡是在公司运营的低谷期提出退出的合伙人,根本没有必要与他们再合伙。所以,对于这类合伙人的退出要求,最好是爽快地答应。但是,为了公司的发展,不能让他们带着公司的启动资金和股份退出,尤其是在公司经营处于亏损的状况下。因为此时正是公司发展的下行期,公司面临着较大的风险。
2. 规定资金占股与参与占股分离
大多数合伙人创立公司都是这样一种模式,即创立初期按照出资额分配股份。这种分配方式在创业初期是比较适用的,但是随着公司的发展,这种股份分配方式的弊端也就逐渐暴露出来。因为在公司运营的过程中,不仅要依靠资金,而且人力在其中也起到很大的作用。所以,这种股份分配方式在后期会让合伙人产生不平衡感。
所以,为了避免合伙人产生不平衡感,也为了避免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,有必要规定资金占股与参与占股分离。
当然,在实际分配的过程中,还可以根据其他具体情况来制定分配标准。总之,将两者分离开来,既能保证公平性,又能调动合伙人的工作热情。
3.违反规定须赔偿高额违约金
为了让合伙人不轻易退出,有必要事先制定有关违约金赔偿的规定。而且违约金的数目越大,合伙人越不容易退出。当然,违约金也不能高得太离谱,略高于退伙将会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是最合适的,这样也能起到保护其他合伙人权益的作用。
这里需要注意的是,退出机制应该是针对所有合伙人而制定的,而不是只针对一部分合伙人。否则它就失去了公平性,即使事先制定了规则,其实际意义也不会太大。因为不公平的退出机制会影响合伙人之间开诚布公地讨论问题,不利于团队信任感的建立,而这些都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前提。所以对此,创始人要慎重对待。